
幾乎香港的每一項團體醫療計劃都是全額投保的,這意味著保險公司承擔風險以換取固定的保費。少數規模非常大的僱主則採用自資(或僅限行政服務)的方式,由公司自身承擔理賠的財務風險,並支付行政人員進行處理。本指南將解釋這兩種模式以及各自真正適合的對象。
全額投保如何運作
在全額投保的安排下,僱主支付固定的年保費,不論該團體在年度內實際產生的理賠額高於還是低於預期,保險公司都將承擔由此產生的財務風險。這是絕大多數香港公司採用的模式,也是我們整篇團體醫療成本指南中所假設的方法,因為這是目前為止最適合中小型及多數大型僱主的常見架構。
自資如何運作
在自資模式下,僱主撥出自己的資金直接支付理賠,並聘請行政人員(有時是由保險公司以僅提供行政服務的角色擔任)來處理理賠、管理網絡和處理計劃運作的事務。僱主直接承擔財務風險:理賠額異常高的一年會使公司花費更多,而理賠額低的一年則會為公司節省資金,而不是由保險公司的保費來吸收這兩種結果。
兩者權衡,並排對比
模式 | 權衡 |
|---|---|
全額投保 | 可預測的年度成本;保險公司承擔理賠狀況不佳年份的風險,以此換取包含該風險利潤空間的保費 |
自資 | 通過消除保險公司的風險利潤空間,隨著時間推移可能會降低平均成本,但要切實承擔面臨理賠狀況極差年份的風險 |
為什麼全額投保適合大多數公司
對於絕大多數香港僱主而言,固定保費的可預測性遠比自資帶來的理論上長期節省更有價值,特別是因為單次異常嚴重的理賠(如員工患上重病需要進行大量治療)相對於中小型公司的整體規模而言,在財務上可能影響巨大。全額投保能有效在保險公司更龐大的整體業務中分攤這一風險,而這恰恰是自資僱主所放棄的保障。
為什麼一些非常大的僱主會選擇自資
只有當公司規模足夠大,其自身的理賠經驗在統計上變得穩定且可預測時,自資才會成為一個切實可行的選擇,這與保險公司更龐大的風險池運作方式類似。在這種規模下,內建於每筆全額投保保費中的保險公司風險利潤,就變成了公司可以通過自身承擔風險來避免的真實成本,因為公司自身的規模使其擁有了接近保險公司所依賴的預測性。
公司規模的粗略指南
這並沒有固定的門檻,因為它取決於風險承受能力、財務實力以及員工總數,但在香港,自資通常僅被擁有數百名或更多員工的公司考慮,而且即使在本地的大型僱主中,這仍然是少數人的選擇,其中大多數人仍認為全額投保是更務實且風險更低的方法。對於基本上低於此規模的任何公司,我們在團體醫療指南中貫穿介紹的全額投保才是相關且合適的模式。
如果您規模足夠大,可以切實考慮自資
這項決策需要對您自身的理賠歷史和風險耐受力進行詳細的精算模型分析,這遠遠超出了通用指南所能負責涵蓋的範圍。如果您的公司規模確實值得探討此方案,請與顧問聯絡。
折中方案:部分自資
一些較大的僱主會採用介於這兩種極端之間的架構,有時稱為均衡保費(level-funded)或止蝕安排。在這種安排下,公司承擔較小、可預測理賠的風險,而保險公司則承擔每次理賠或年度總計超過特定門檻的成本。這既帶來了自資的部分潛在成本效益,又限制了面臨理賠狀況極差年份的下行風險。了解這種折中方案的存在,而不是假設只能在全額投保和完全自資之間作二選一,是很有幫助的。
是什麼觸發了這項討論
在實踐中,自資很少是憑空做出的決定。它通常出現在大型公司的財務團隊在經歷了幾年的全額投保續保後,注意到該團體的實際理賠經驗一直遠低於保險公司保費所暗示的水平,從而提出公司是否可以自己賺取這部分利潤空間的問題。在足夠的規模下,這是一個值得提出的合理問題,但在採取行動之前,值得根據幾年的數據和真正的精算分析進行嚴格測試,而不是僅憑一個有利的年份就斷定自資顯然是更好的出路。
在自資模式下,運作上會發生什麼變化
除了財務風險轉移之外,自資還將實質性的營運責任轉移給了僱主,而這些責任在全額投保計劃中通常是由保險公司在幕後處理的。公司(而非保險公司)需要為隨時產生的理賠編列現金流預算,而不是支付單一、可預測的保費;並且需要對管理網絡和處理理賠的第三方行政機構進行真正的監督,因為沒有保險公司自身的資本和信譽以同樣的方式為計劃的成效作背書。除了純粹的財務風險之外,這種行政負擔是自資的真實成本,在致力於該模式之前,值得對此與潛在的節省進行誠實的權衡。
止蝕保障作為風險管理
轉向自資或均衡保費架構的公司,幾乎總是會將其與止蝕保障(stop-loss cover)搭配使用。這是一份獨立的保單,用於限制公司在每次理賠或年度總計超過設定門檻時的風險敞口。這正是使部分自資成為切實可控的折中方案,而不是一場非全即無的賭博的原因:公司獲得了自己承擔較小理賠帶來的平均情況下的節省,而特定的災難性理賠(那種如果直接吸收會造成實質性損害的理賠)仍由止蝕保險公司承擔。正確設定這一門檻(既不能太低以至於失去自資的意義,也不能太高以至於讓公司面臨真正的財務風險),是構建此類安排中最具技術性的決策之一,這也正是專業精算建議發揮其價值之處。
隨時間推移評估決策
採用自資或均衡保費架構的公司不應將該決定視為永久性的。理賠經驗、員工結構和公司自身的財務狀況都會隨時間而變化,五年前合理的架構隨着業務的發展可能不再是最合適的。定期重新審視這一決定,並採用與當初首次決定時相同的嚴謹態度,是值得納入與任何其他重要福利決策相同的年度審查週期中的,而不是假設隨着情況的轉變,最初的選擇會無限期地保持正確。
為什麼規模是決定性因素
這一決策背後的數學原理取決於理賠的可預測性。香港的醫療通脹預計在2026年將達到大約9.9至12.5%,全額投保的保費會代表僱主吸收這一趨勢,以換取風險利潤。自資僱主雖然獲得了這部分利潤空間,但要直接承擔逐年的波動,只有當團體規模足夠大,使其自身的理賠模式在統計上趨於穩定(在香港市場通常需要數百人以上)時,這才是一個合理的交易。
自資團體醫療保險在香港普遍嗎?
不是,這只是少數極大型僱主主要採用的方式。絕大多數的香港公司都使用全額承保。
自費(Self-funding)總是比全額投保(Fully insured)更便宜嗎?
不一定。長期而言,對於一個大型且穩定的團體來說,平均成本可能會更低,但這會讓公司直接面臨因理賠狀況極佳不佳的年份所帶來的成本,而全額承保則可以防範這種風險。
什麼規模的公司應該考慮自籌資金?
一般只有在香港擁有數百名或以上員工的公司才會採用,而且即使在這些公司中,它仍然是少數人的選擇。

作者:
黃多莉
保險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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