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兩者很容易混淆,因為兩者都關乎員工的健康,但它們解答的是不同的問題。僱員補償(勞保)解決的是:如果是工作導致受傷,由誰賠償?這是強制性的。團體醫療保險解決的是:無論出於任何原因,當員工需要醫療服務時,由誰付款?這是自願性的。大多數管理完善的僱主都會同時投保這兩者,因為它們共同構成了完整的保障。
並排對比
是否強制? | 是,對每位僱主皆然 | 否,屬於自願性福利 |
何時觸發索償 | 因工作引起的受傷或疾病 | 任何疾病或受傷,無論是否與工作相關 |
賠償內容 | 收入損失、因傷產生的醫療費用、死亡補償 | 住院、手術以及通常包括的門診醫療費用 |
保障對象 | 每位員工,無一例外 | 僅限已登記的成員,通常由僱主選擇保障全體員工 |
一個簡單的測試
一名辦公室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在辦公室樓梯摔倒而折斷手臂,這屬於僱員補償的範疇。而同一名員工在度假滑雪時折斷手臂,則需要依賴其團體醫療保險。職場中的大多數健康事件通常只與這兩種保障之中的其中一種相關,這就是為什麼兩者不能互相替代的原因。
為什麼單憑勞保還不夠
勞保只針對與工作相關的受傷和疾病。如果員工患上與工作無關的疾病,或者只是需要進行例行問診,則無法根據勞保提出索償;如果沒有投保團體醫療,他們就必須依賴公共醫療系統或自費。這就是大多數僱主在強制性勞保之外,額外增加團體醫療的實際原因:日常的醫療保健需求遠比工傷更常見。
為什麼單憑團體醫療還不夠
團體醫療無法替代勞保,因為它無法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第 282 章)所規定的特定法定責任。如果僱主只投保團體醫療而沒有勞保保單,依然屬於違法,並且必須個人承擔任何工傷索償的全部費用,無論醫療計劃賠付了多少。
兩者在運作上如何協同
工傷事件經由勞保保單處理:僱主進行申報,保險公司管理索償,並根據該保單支付補償。與工作無關的醫療需求則經由團體醫療計劃處理。在實際操作中,人力資源部門不需要為每個案例制定正式的決策樹;每當答案不夠明顯時,保險經紀或保險公司都可以澄清適用哪種保障。大多數公司發現,在同時運行這兩者一年後,對於常規案例,兩者的區別就會變得像本能一樣自然,只留下真正模糊的灰色地帶需要特定確認。
建立完整的福利方案
首先應確保投保僱員補償(勞保),因為這是從僱用員工那一刻起就必須履行的法律要求;然後在企業準備好投資於更廣泛的福利方案時,再加上團體醫療。許多經紀會將兩者一起報價,這簡化了續保和索償支援。請參閱我們的僱員補償保險(勞保)和團體醫療保險完整指南。
經紀如何協調這兩者
當這兩份保單由同一個經紀管理時,它們之間的協調比起分別向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或在不同時間安排而未仔細考慮其互動時,要簡單得多。單一聯絡人意味着,遇到真正含糊的案例(例如上述灰色地帶之一)時,能迅速獲得深思熟慮的解答,而不是讓各家保險公司的索償團隊只孤立地查看自己的保單。這也意味着每年可以一起檢視這兩份續保,這往往比在各自的時間表上分開檢視各個險種,能更清晰地呈現公司整體保障的全面狀況。
一個實際的例子
以一家擁有五十名倉庫和司機員工的中型物流公司為例。其僱員補償(勞保)保障是根據適合該工作類別的較高風險級別來定價的,如果工人在搬運貨物時受傷,或在送貨過程中發生車輛事故,該保單就會作出賠償。另外,其團體醫療計劃則為這五十名員工提供常規醫療保障,包括流感、與工作無關的計劃手術,如果包括受養人,還包括子女的牙科檢查。在典型的一年中,鑑於工作性質,該公司可能會遇到兩到三宗與勞保相關的事故,而普通團體醫療索償則有數十宗,這說明了為什麼這兩種保障都很重要,但也說明了為什麼兩者在實際中的規模和使用方式如此不同。
HR 應該向員工傳達什麼
通常不期望員工理解這兩份保單之間的法律區別,而且為了獲得正確的幫助,他們也無需理解。在實際操作中,員工只需要知道兩件事:一是任何工傷(無論多麼輕微)都應立即向其主管或人力資源部門報告,以便啟動正確的程序;二是對於其他所有事情,例如日常疾病、家庭成員的醫療需求(如果保障包括受養人),他們應按正常方式使用團體醫療卡。通常只需在員工手冊中加入簡短的說明,而不是對條例進行冗長的解釋,就足以讓員工正確地使用該系統。
給微型僱主的注意事項
即使是只有一名員工的公司,也需要法律上的清晰界定,並在實際中投保這兩份保單。我們不應假設規模小就會改變基本義務。不論員工人數多少,勞保要求都是完全相同的。雖然極小規模的僱主在業務成立初期,基於成本原因合理地推遲加入團體醫療,但這應該是一個深思熟慮的決定,並隨着業務的發展重新檢視,而不是一個無限期不予理會的疏忽。在《條例》看來,擁有一名員工的公司與擁有一千名員工的公司,僱主身份是完全一樣的。
共同檢視,而非分開處理
因為這兩份保單的用途截然不同,所以它們很容易最終在不同的時間表上進行檢視,甚至由公司內的不同人員處理,導致沒有人能一次過看清與員工相關保障的整體狀況。我們值得將這兩者的年度檢視視為同一項工作:確認勞保申報的薪資和風險分類是最新的,確認團體醫療計劃仍然符合員工人數和福利需求,並確保兩者的續保日期都已明確並納入計劃中,如果保險公司和時間允許,最好將它們對齊,以便與員工相關的保險整體上每年能獲得一次協調的檢視,而不是兩次不相關的檢視。
獲取兩者的共同報價
獲取僱員補償(勞保)報價、團體醫療報價,或聯絡顧問以同時安排這兩者。
將此應用於特定事故
本指南解釋了概念上的區別。如需了解在特定實際情況下哪份保單會作出賠償的具體情境分析,請參閱哪種保險會為職場事故付款。
我兩者都需要嗎?
僱員補償(勞保)是法定要求。團體醫療保險是自願性質的,但大多數僱主都會加購,以滿足僱員補償所不涵蓋的醫療需求。
如果員工在工作中受傷,哪項保險政策會予以賠付?
僱員補償,因為它特別針對因工作而引起的受傷。
團體醫療保險可以取代僱員補償保險(勞保)吗?
不。這並不符合該條例所創設的法定責任,而且無論僱主是否設有醫療計劃,若沒有僱員補償保險(勞保),仍屬違法。

作者:
黃多莉
保險顧問

需要幫助嗎?
我們在此為您提供支持與協助。



